中心簡介
臺灣於76年頒布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,成為亞洲第一個頒布器官捐贈移植法律的國家,衛生福利部(簡稱衛福部) 並在91年捐助成立「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」(簡稱器捐中心,為本中心舊名稱),並長期委託本中心管理制定各項器官分配原則,以及維護醫院登錄器官捐贈及移植資料的正確性,進而保障待移植病人配對移植權益,讓病人透過公平公正器官分配制度,得以獲得移植機會恢復健康生活;此外,本中心也配合衛福部政策,管理器官勸募網絡醫院及移植醫院,並培訓國內器官勸募協調人員,讓器官勸募及移植間跨院工作更加順暢;除臨床業務外,本中心作為捐贈者、移植者及醫療機構間的溝通橋樑,也致力於推廣器官捐贈觀念及核心價值,並與醫療機構、企業及大專院校合作,持續推廣器官捐贈觀念,提升國人預立器官捐贈意願,並提高待移植者配對成功的機會。
在過去推動器官捐贈基礎下,也因應臺灣社會高齡化及108年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,本中心在110年擴展整合安寧療護及病人自主權利推動業務,並更名為「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」,整合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、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及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核心價值,希冀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Advance Care Planning, ACP)機制,增加臺灣民眾接觸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觀念的機會,鼓勵民眾與家人溝通後,全面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,思考生命末期時及死亡後的各種選項,並認同及願意執行其善終選項,全方位建立友善的善終環境。
設立宗旨
- 精進器官勸募網絡及管理器官摘取移植醫院品質,依規定公平分配捐贈者器官。
- 提升國人生命知能,強化醫病雙方溝通醫療處置,並落實個人預立醫療決定意願,保障個人醫療自主權利。
- 促進醫病雙方溝通及共享決策,提升國人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。
- 建立跨年齡及世代之生命教育環境,透過個人將善終觀念帶回家庭分享。
願景
精進國內善終醫療環境,使民眾願意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,讓家人尊重自己的決定並落實執行意願,建立尊嚴且友善的善終社會。
目標
- 提升國人對於器官捐贈認同感,為自己預立器官捐贈意願,為家人同意器官捐贈,縮短待移植者等候時間並提升移植術後品質。
- 建立尊重個人醫療意願之友善醫療環境,提升我國生命自主權利、安寧緩和及器官移植國際能見度。
- 整合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、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及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政策,提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勸募移植醫療品質。
- 推動多元簽署管道,提升民眾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