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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願註記及撤回

  • 以現行臨床作業程序,病人雖然已預立器官捐贈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,但臨終前醫事人員仍會詢問及確認家屬意願,所以建議民眾可與家人溝通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意願,讓家人瞭解自己的想法與心願,降低家人在面對逝世的衝擊,也幫助家人依據意願完成器官捐贈或執行安寧緩和醫療的心願。

  • 1、預立器官捐贈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沒有年齡限制,但未成年人在簽署時,需有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才具效力。
    2、另外,安寧緩和醫療意願需要兩位見證人共同簽名才具有法律效力,見證人需為成年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,可以是親人、朋友等。

  • 1、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「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(https://hpcod.mohw.gov.tw/)」,並申請帳號即可查詢註記情形。
    2、手機下載「健保快易通」或「健康存摺」APP查詢。
    3、持健保卡至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插卡查詢。

  • 如果想撤回器官捐贈意願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,需填寫「器官捐贈意願撤回聲明書」或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撤回聲明書」,寄至「衛生福利部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」。
    在註記撤回後,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「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」或進行手機下載「健保快易通」APP 查詢,或持健保卡至各醫院讀卡機確認意願撤回情形。

  • 1、紙本簽署:可至各醫院、衛生所索取器官捐贈同意書、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,或至本中心網站下載電子檔列印後,簽署完成後寄至「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」(地址:10049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)。(註記時程約3個月)
    2、線上簽署:可至「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」,依簽署流程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線上註記。(註記時程約5個工作日)